品味與鄙視鏈:調酒師和飲料店員工有何不同?
品味就是排斥,排斥那些更差的品味。抱持相同品味的人圍成一個小圈圈,把非我族類的人排除在外,尤其要用力踢開那些妄想上位的人。
Richard Lin 林柏儒,2023-07-30

嗨!

好像已經有幾封信都是比較沈重的議題,這次想來聊點輕鬆的。

最近連續玩了兩款性質接近的遊戲,都是在 Cyberpunk 世界觀中扮演調酒師和客人聊天。沒錯又是 Cyberpunk 系列,我就是如此熱愛這個主題😎 與其說是遊戲,不如說是視覺小說,也就是以聊天文字為主軸展開的故事。

第一款《The Red Strings Club》紅弦俱樂部,你要扮演調酒師兼酒吧老闆,以調酒操弄客人的心情來套話,取得情報來試圖阻止大企業的驚天陰謀。這款遊戲的探討內容比較深入,會以種種情境挑戰你的道德與政治觀點,直到承認這世界確實不是非黑即白。

另一款《VA-11 Hall-A》(唸作 Valhalla)就比較日常,對話內容真的就是閒聊而已,遊玩氣氛也輕鬆許多。然而在主角 Jill 與客人的閒聊中,你會發現這些客人間的關連,藉此拼湊出這個世界中發生的事件,營造獨特的氛圍。

這時我忽然想到一個冒犯性十足的問題:究竟調酒師和飲料店員工的差異是什麼?如果調酒是一種飲料,那麼一個人在酒吧中調製馬丁尼,還是在飲料店中搖一杯珍珠奶茶,似乎並無差異。假如我們認為調酒師聽起來比飲料店員工厲害,那是為什麼呢?

就物價來說,調酒通常比手搖飲還貴,但這未必是因為調酒更好喝。酒精帶來的鎮靜愉悅,若和手搖飲料的糖分愉悅相比,說不定認為手搖飲料比較好喝的人更多。但與此同時,很多人都會認同調酒值得更貴的價格。

有種直覺是:調酒的文化價值更高。在這種想法中,調酒隸屬於酒的龐大家族之中,除了歷史悠久以外,要把種種細膩的知識與技術呈現在調酒的色香味中,甚至還有培訓與認證體系,怎麼能和打工一段時間就能上手的手搖飲料比呢?

這個想法聽起來很合理,但問題在於「文化價值」到底是什麼,又如何建構出以文化高低為衡量標準的鄙視鏈。大四的時候我就對這個問題很有興趣,可惜沒找到什麼答案,只覺得「噢,看來這就是當下社會的共識吧」。而在設計師的工作中,品味也一直是個難以描述的核心能力,這也讓我始終惦記著這個疑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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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布赫迪厄的《區判: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》中文版終於問世,觀望多年的我忍不住手刀買來讀。作者考察了法國在 1960 年代各階層的文化認知,並詳細拆解了品味的運作方式,揭露這一整套包含出身背景、教育、社會互動與自我複製的機制。

光看這個書名的副標,不禁令人立刻聯想到康德的《判斷力批判》。而在書的開頭內容中,果然也援引了康德美學作為對照。若要研究那個年代的文化認知,絕對離不開藝術這個主題,而從美學切入不啻為一種經典的作法。

這本書目前仍在挑戰我的閱讀能力極限,不僅因為篇幅宏大、背景知識要求高,作者的行文方式也不好懂。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,我學會了先掃視段落後再回頭閱讀字句的讀法,大幅增加困難內容的理解速度與品質。就像《如何閱讀一本書》中提到的,一本好書除了內容本身以外,也會提昇一個人的閱讀能力,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。

雖然感覺讀了好幾週,但目前只讀到全書 20% 左右,果然不簡單😂 在目前讀到的內容中,有個觀念讓我印象特別深刻,就是衡量藝術的純粹眼光「在其自身」。

這個「在其自身」,我的解讀是為了 XX 而 XX,而不問為什麼而做,或是做了能夠幹嘛。舉例來說,藝術就是為藝術而藝術,不為了功能、談論、販賣或其他。

以繪畫而言,一幅畫的價值並不由畫的內容決定,而是由關於畫的知識來評斷。因此,當調查不同階層的人怎麼評價一幅畫時,經濟與文化階層越高的人越常提及畫的形式,以及與其他作品的對比,這需要豐富的藝術史背景知識;反之,經濟與文化階層越低的人越常討論畫的內容:這幅畫在畫什麼、看得懂嗎、是否漂亮好看等等。

這似乎在說,繪畫的好壞有一套純粹的衡量標準,而這套標準和一般人能直觀欣賞的部分毫無關連。從當今的美學與藝術觀念來看,這種看法似乎有些過時了,但基於這本書距今已有 60 多年,這可能正是 1960 年代法國人觀點的忠實反映。

這種觀點透露出品味判斷的殘酷之處:品味就是排斥,排斥那些更差的品味。抱持相同品味的人圍成一個小圈圈,把非我族類的人排除在外,尤其要用力踢開那些妄想上位的人。

貴族出身的人在耳濡目染中學會了何謂品味,這種品味是最高級且渾然天成的,因此極力和一般人從藝術教育體系中學會的品味區分開來,斥其為書卷氣。然而我們都清楚,所謂渾然天成,多數也是家庭學習的產物。而普通出身的人,若在藝術教育體系中學會了這套標準,也會排斥其他更不懂的人。

這種從出身家庭中學會的品味,對立於教育體系中學會的品味,可以用書中引用其他作者的一段引言來說明:

「不應該將品味與美食學(gastronomie)混為一談。若說品味是與生俱來能夠辨識和喜愛完美的東西,那麼美食學則相反,是統攝品味文化與教育的總體規則。美食學之於品味,就相當於文法規則及文學之於文學感受。現在要問一個關鍵的問題:若美食鑑賞家(gourmet)是個非常挑剔的行家,那麼美食學家(gastronome)就是吊書袋的學究了嗎?……美食鑑賞家自己就是一部文法,就像有品味的人自己本身就是文法家一樣……並非每個人天生就是美食鑑賞家,因此才需要美食學家……應該把美食學家視為一般的教育學家:他們有時候是難以忍受的學究,但是他們有他們用處。他們屬於次等和不重要的類別,取決於他們是否藉由觸覺、測量和優雅輕盈來改進這種有點從屬的類別……確實有壞的品味……有高雅之士很本能地就能感覺出來。但對那些感覺不到的人,總該有一個規則吧!」

還真是充滿同理心的結語阿🤣 總該給麻瓜一個機會嘛!

在這個觀點中,個人品味的提升是種神話,實際上是學習並服從於既定的品味秩序。經濟與文化資本兼具的貴族世家站在頂層,有錢而對藝術有興趣的新興資產階級自成一格,有錢但對藝術不屑一顧的商家也自成一格,而最大眾的群眾喜好也有共同的傾向。

這麼說來,似乎暗示著出身背景與教育極大幅度決定了品味判斷,也決定了一個人在文化鄙視鏈上的位置。那麼作為一個愛好者,難道是沒有希望的嗎?我不知道,可能也要看希望到什麼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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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真正的出路在於改變自己對鄙視的看法。

人類相當關注自己的社會地位,這在生物學上是有所本的,可以說是人類的自然本能之一。然而,人類的自然本能並不見得適應當代的環境,並不是自然就是好。例如我們尋求脂肪與糖分的本能在當代造成許多健康問題,偷懶以節省熱量消耗的本能也不見容於農業時代以降的工作倫理。

就這點而言,鄙視也是這樣的。鄙視可以凝聚一個群體,享受自己的優越,也忍受被鄙視的痛苦。經濟的鄙視,文化的鄙視,在鄙視鏈們交織而成的網絡中,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,但你不見得要待在那裡。

差異並不是只有高下,純粹的欣賞是可能的,尊敬自己無法理解的神祕也是可能的。偶爾放下人類競爭地位的渴望,或許會更快樂。

等等,開頭說好要聊點輕鬆的主題🤣🤣🤣

柏儒